添加时间:2025-06-25 19:09:53
为全面展示当代壁画艺术创作与研究成果,中国美术家协会定于2025年11月举办“第二届壁画作品展览”,展览重点围绕“制造美学”、新质生产力,以及高质量发展和优秀传统文化等主题,用优秀的壁画艺术作品描绘国际智造、祖国建设、山川风貌、人民幸福的新气象新风采。现将本次展览的征稿事宜通知如下:
承办单位:中国文联美术艺术中心、中国美术家协会壁画艺术委员会、广东省美术家协会、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东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王菲菲、宁 康、杨 萍、杨 嘉、余建民、张彤飚、张慧芹、段泽林、贺绚绚、蔡国康
展览由中国美术家协会在评委库中抽选专家若干名组成评选委员会,同时由监评委员会对评选过程进行监督。
(一)作品内容:要求扎根传统,观照当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思想性、艺术性相统一,展览重点围绕“制造美学”、新质生产力,以及高质量发展和优秀传统文化等主题,热情描绘国际智造、祖国建设、山川风貌、人民幸福的新气象新风采,讲好中国故事,弘扬时代精神。作品强调当代壁画与公共空间的关联,体现艺术的探索精神和多元的创作方向,鼓励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
(二)投稿要求:展出的作品全貌图与材料小样、局部材料制作或绘制部分的尺寸相加不超过250×300cm。组合作品高度可适当放宽,作品重量不超过150kg。类别包括:壁画作品、壁画复制作品、模拟上墙实验壁画作品等。
2.壁画复制作品,要求环境实景上墙壁画作品能体现原作全貌的复制件、壁画稿(壁画作品材料小样、材料局部制作或绘制,尺寸不大于100cm×100cm)。
3.模拟上墙实验壁画作品,要求:(1)真实公共环境中模拟上墙实验壁画作品。(2)提交模拟上墙实验壁画作品的图片或效果图。
(三)投稿作品应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代笔、抄袭他人的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中国美协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中国美协现已启动评选识别排重系统,与历次展览参展作品进行排查,凡重复的作品一律取消参展资格。
(一)初评:投稿打印尺寸短边不超过30cm,长边不超过200cm。一人仅限投稿1张(含合作),多投者(重复投稿者)不予受理。照片背面粘贴《展览报名表》。作品照片截稿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25日止,以收件地邮戳为准。照片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1号院32号楼中国美协,邮编:100083,收件人:杨雷,办公电话,信封注明:第二届壁画作品展览。
(二)复评: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收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原作寄送须自制包装箱,要求坚固、便于搬运,可二次使用,通过正规物流公司邮寄并上保险,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作品背面右下角请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要求身份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作品名(与画面相同)、联系电话,并附《展览报名表》。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复评落选作品退件。
(一)本次展览中非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作者的入选作品具有加入中国美术家协会申请会员的积分条件一次(2分)。
(三)展览作品征集收藏遵循自愿原则。作品收藏费由收藏单位与拟收藏作品的作者协商确定。收藏单位向作者颁发收藏证书。
十二、凡投稿作者均视为确认并遵守本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和《中国美术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实施细则》。详细信息可登录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查看。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1号院32号楼B座18层 中国美协办公室 中国文联美术艺术中心网络信息处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电话:0898-08980898传真:0898-1230-5678
ICP备案编号:琼ICP备xxxxxxxx号